公告内容
金华市中心医院医疗集团(医学中心)公开招聘2022届护理专业本科毕业生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2021年12月2日发布的《金华市中心医院医疗集团(医学中心)公开招聘2022届护理专业本科毕业生公告》,结合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时间与地点
(一)笔试时间:2022年1月3日(周一)上午9:00-10:30。
(二)笔试地点: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资格复审、实践技能操作、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通知公告,并保持通信顺畅。
二、打印准考证
请考生于2022年1月1日9时-2022年1月3日9时到http://rcpj.zjyxjl.org.cn/ (浙江省医学考试综合管理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和个人健康承诺书,并按准考证要求参加考试。
三、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为确保招聘工作安全顺利进行,根据浙江省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现将本次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来浙返浙人员防疫政策
1.对入境来浙返浙人员实施“14+7+7”健康管理措施,即先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继续实施7天居家健康观察,再实施7天日常健康监测;
2.对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乡镇(街道)来浙返浙人员,实施“14+7”健康管理措施,即先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再实施7天居家健康观察;对全域封闭管理地区、同时空伴随人员,参照实施“14+7”健康管理措施;
3.对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的其他来浙返浙人员,实施“2+14”健康管理措施(需持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能离开的地区、全域核酸检测地区及有涉疫风险的交通枢纽来浙返浙人员,参照实施“2+14”健康管理措施)。入浙时需核验2天(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证明的,就近引导至指定场所接受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纳入14天日常健康监测。对实施日常健康监测的人员要求其控制活动范围,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参加会议、会展、旅游、聚餐等聚集性活动,不进入学校、托育机构、养老院、福利院等特定机构,不进入影剧院、歌舞厅、浴室、网吧等室内密闭场所,不开展线下教学、培训等活动,外出时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切实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原则上在结束日常健康监测前不离开所在县(市、区)。
以上健康管理措施时限仅适用于各阶段结束前核酸检测阴性的条件下。
(二)考生防疫要求
1.申领浙江“健康码”
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参加考试的考生须在笔试前申领浙江“健康码”(浙江省内各市“健康码”可通用)。
2.个人健康状况申报
考生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时,应下载《个人健康承诺书》并如实填报考,承诺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需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考点考场防疫
(1)考生须在入场时提供本人实际参加的首场考试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浙江省范围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报告原件或浙江“健康码”-健康应用-个人防疫-报告查询显示的电子报告)。
(2)考试当天,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纸质准考证,出示浙江“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绿色行程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等,经现场查验符合要求、测量体温正常后入场参加考试。
(3)参加笔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除身份核验环节外,在考点期间全程佩戴口罩。
(4)有以下特殊情形之一的考生,必须主动报告相关情况,提前准备相关证明,服从相关安排,否则不能入场参加考试:
①浙江“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应于2022年1月1日完成浙江“健康码”绿码转码工作后方可参加考试,逾期未转为绿码的不得参加考试。
②“通信大数据绿色行程卡”带*号的考生,须同时提供当地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及考前48小时内浙江省范围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提供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③考生被认定为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的,应主动向参考地人事考试机构报告,除提供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证明。
④考生在考前有发热(腋下37.3℃以上)、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症状的,应及时就医,必要时出示就医凭证,经现场防疫人员评估同意后方可参加考试。
⑤考试当天或考试过程中,考生出现发热(腋下37.3℃以上)、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症状的,应主动向考点考场考务工作人员报告,经考点防疫人员评估后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可转移至隔离考场考试,考试结束后应配合送医就诊;对评估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应及时送医就诊。
(5)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试:
①考前28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
②考前21天内,来自或途径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乡镇(街道)、当地政府宣布全域封闭管理地区或被确认为同时空伴随人员的;考前14天内,来自或途径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需持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能离开地区、全域核酸检测地区及有涉疫风险的交通枢纽的其他考生。
③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
④近1个月内被认定为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疑似病例排除者、确诊病例康复者。
⑤考试当天,浙江“健康码”显示为红黄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为非绿卡的考生(含浙江“健康码”临时由绿码变为红黄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临时由绿卡变为非绿卡的)。
⑥考生无法提供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
⑦不能出示浙江“健康码”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不配合入口检测、不服从防疫管理以及经现场防疫人员判断须转送至定点医疗机构排查等情形的。
(6)根据疫情防控管理相关要求,社会车辆禁止进入考点,考生不能提前进入考点熟悉考场。请考生尽量选择车辆接送或公共交通出行,建议至少在考前1小时到达考点,自觉配合完成检测流程后从规定通道验证入场,逾期到场失去参加考试资格或耽误考试时间的,责任自负。
(三)其他注意事项
1.建议考生按照“应接尽接”原则完成疫苗接种。
2.考生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考试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戴口罩,要加强途中防护,尽量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及时进行手部清洁消毒。
3.招聘单位在组织报名资格复审、实践技能操作、面试和体检等工作时,将按有关规定落实疫情防控要求,请广大考生理解并予以配合。
4.请考生持续关注新冠肺炎疫情动态金华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考前如有新的调整和要求,将另行告知。
联系咨询电话:0579-82552812(护理部);
0579-82556050(组织人事部)
咨询时间:工作日8:00-11:30,13:30-17:00
金华市中心医院医疗集团(医学中心)
2021年12月28日
附件:个人健康承诺书
附件
个人健康承诺书
姓名 |
| 性别 |
| 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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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考证号 |
| 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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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岗位 |
| 报考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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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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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考前14日内是否有以下情况: | ||||||
1、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 | 是£ | 否£ | ||||
2、属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 | 是£ | 否£ | ||||
3、在居住地有被隔离或曾被隔离且未做核酸检测。 | 是£ | 否£ | ||||
4、从省外中高风险地区入浙或返浙。 | 是£ | 否£ | ||||
5、从境外(含港澳台)入浙或返浙。 | 是£ | 否£ | ||||
6、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已发现无症状感染者有接触史。 | 是£ | 否£ | ||||
7、与来自境外(含港澳台)、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有接触史。 | 是£ | 否£ | ||||
8、共同居住家庭成员中是否有上述1至7的情况。 | 是£ | 否£ | ||||
本人承诺:我将如实逐项填报健康承诺,如因隐瞒或虚假填报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而影响公共安全的后果,本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自愿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的处罚和制裁。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